餐饮合作退出机制:平价退出、溢价退出
续:餐饮合作退出折扣退出机制。
奇偶校验退出。
平价退出一般发生在餐厅达到盈亏平衡点时,利润预期也比较明确,但合伙人之间对后续发展存在分歧且互不让步的情况下,会选择一位或几位股东以公平的价格退出,理由是他们不会互相伤害:也就是说,他们只会拿回他们开始时的东西。
投资金额足够。
一般情况下,如果合作伙伴在餐厅留客期内没有选择退出,那么在餐厅多努力就能实现收支平衡、盈利的情况下,从商业角度来说,一般不会有人选择这个阶段。
我辞职是因为大家共同努力才取得这样的成绩吧?但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例子。
我身边恰好就有这样一个案例。
两个合伙人一起开了一家小店。
第一年,他们没有亏钱,但也没有赚到多少利润。
他们几乎收支平衡。
面对第二年该做什么的问题,两位合伙人出现了分歧。
其中一位股东想继续,另一位股东看不到希望,担心第二年会像第一年一样,勉强生存,于是要求退股。
这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例子。
说明的不是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有问题,也不是损失难以承受,而是因为一些股东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不愿意继续下去。
以上是耗时的,在这种情况下,退出请求需要剩余看到希望的合伙人以公平的价格回购股份。
当然,平价回购的前提是自愿的,而不是“必须的”,即想要继续经营店铺的股东必须按照平价标准自愿返还股东的投资资金。
一般情况下,很多人都愿意,因为餐厅其实已经度过了养客最困难的时期,实现了盈亏平衡。
不存在后期发生巨额损失的风险。
因此,回购的股票实际上可以具有更高的价值。
例如,A和B合作,各花费5万元开了一家面店。
半年后,A觉得每天卖一两千元只能赚点工资,不想继续干了。
他向B提出不再工作;支付5万元收回A的股份,然后转身找到C。
他觉得没有风险。
他看好这个港口,觉得加入可以做得更好。
他愿意出5万元购买B公司30%的股份……这样,A公司以票面价格退出,B公司也通过变相的股份回购赢得了更大的份额。
他还可以选择一个更合适、更有能力的人,有望让这个店变得更好。
一个好的、优质的合作伙伴是双赢的。
在这种情况下,B愿意接受A的要求和建议,以公平的价格退出。
当然,前提是B本身对项目后期有足够的信心,能够看到足够的希望。
因此,合理价格退出一般发生在餐厅已经度过了维系顾客最困难的时期并实现盈亏平衡的时候,但同时后期发展的前景也存在不确定性。
现阶段,如果看不到希望而选择退出,可以去其他公司。
如果合作伙伴看到了希望,提出以合理价格退出的要求,并要求对方寻找一个对项目有信心的新合作伙伴,这样会对项目产生更好的效果,让你“退出”整个东西。
”对于愿意留在这个项目的人来说,如果有朋友提出在餐厅达到盈亏平衡点后退出股份,则无需太在意,可以坦然接受。
正如我之前所说:如果你对这个项目的后期非常看好,对它的未来市场有很大的信心,你可以回购别人的股份,以相对较低的价格找到更好的合作伙伴。
否则,你将离开一个对项目没有信心的合作伙伴。
在团队里,我们不仅帮不上忙,还拖了自己后腿。
然而,平价退出涉及到支付方式问题。
是不是一次性全部返还给现有股东?最好约定一个付款期限,分阶段、周期付款。
这由合作伙伴进行谈判并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大家一起经历过困难之后,处于一种轻松相聚、放松的氛围中,这里就没有太多的问题了。
溢价退出 溢价退出通常发生在餐厅已实现正常盈利,甚至面临较大发展机遇时。
后期还有很大的想象空间。
一般情况下,现阶段没有股东会选择退出,但现实中,由于股东之间对未来发展目标存在分歧,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
比如我了解到一个曾经风靡四川、重庆的汤锅品牌。
面对加盟商的涌入,股东之间产生了分歧:有的股东希望只做直营,全部自己开店,因为直营的利润率最大,品牌保护也最好;有的股东则希望只做直营,开设自己的专卖店,因为直营的利润率最大,品牌保护也最好;有的股东则希望只做直营,开设自己的专卖店。
而一些股东则希望尽快加入特许经营权。
既然别人带着钱来找你,你不赚钱就是傻子。
谁知道你的品牌会流行多少年?最终,虽然股东们达成妥协,选择了特许经营的方式,并在成都、重庆发展了50多家分店,但仅仅三年就夭折了。
后来分析这个案例发现,他们不应该这么快就死掉,或者换句话说,他们的迅速衰落并不是因为加盟商,而是因为股东之间的内耗,互相指责,推卸责任。
,最终导致了惨败。
因此,如果在餐饮正常盈利阶段,股东在面临后期发展方向和途径问题时出现分歧,无论股东最终选择哪条道路,建议悲观股东依次退出防止他们在后续发展中随时随地找茬,给团队合作和品牌发展带来负能量和阻力。
那么如何退出呢?这需要一定的代价。
一般情况下,除返还对方投资外,还需额外每年利润的6至10倍作为退出的标准股比。
为了方便大家直观理解,下面举个例子: A、B 他们两人各出资20万元开了一家汤锅,各持股50%(假设)。
半年后,生意极其红火,但A、B却出现了发展差异。
甲方想加盟,乙方想直销,最终甲方会变得更强。
乙方并不看好这个方向和模式,选择退出。
甲方除了返还乙方20万投资外,还需要额外支出。
这笔钱作为回购乙方股权的补偿,金额为目前品牌年利润8倍的一半。
假设年利润是60万,那么甲方需要给乙方240万(480万的一半)。
对于乙方来说,因为他不看好甲方的后续发展计划,如果他现在选择退出,他能取得自己投资几十倍的回报,堪称“功成名就”;他支付了240万元,但由于他对品牌的后续发展非常有信心,因此他可以利用回购的股份寻找新的合作伙伴。
如果每个人都加入特许经营,他只需要支付少量的股份。
找到一个擅长特许经营的合作伙伴,光是特许经营费就可能赚到上千万,也是一件好事。
因此,在餐饮正常盈利阶段,必须溢价退出。
溢价的多少不仅取决于品牌当前的价值(盈利能力),还取决于后期的利润空间(发展规模和门店数量)。
当股东有不同意见时,为了保持团队的战斗力,最好让有不同意见的股东退出团队。
只要撤军条件合理,就有可能实现和平撤军,不至于伤筋动骨。
这也有很多成功案例的效果。
当然,现实中,有些股东即使不同意其他股东的行为,也不愿意退出。
相反,他们选择闭嘴,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愿意一起冒险。
之所以被称为冒险,是因为餐饮是一个变化很大的行业,几个月内情况可能会发生巨大变化。
精心策划的计划可能会突然失去商机。
这种风险任何时候都存在。
以上三种退出方式可以看作是餐饮合作中可能遇到的退出方式。
它们出现在餐厅经营的不同阶段,并且彼此不会混淆:当餐厅还没有实现盈利时,只能打折退出,这种可能性不大。
可以以平价退出,但绝不能以溢价退出;当餐厅实现盈亏平衡时,一般只能以平价退出,以折价或溢价退出都会遇到阻力;而在餐厅的正常盈利阶段,只能以溢价退出,绝不可能以折扣价和等价退出。
辞职。
所以朋友们,在今后的合作中,无论是作为主动权利的留守方,还是作为被动权利的退出方,都不妨仔细思考一下这些关系。
不管采取何种退出方式,建议股东可以冷静、诚实地谈判,多想想为什么大家可以一起来创业,如果做不到就做出一些让步。
毕竟生意很多,赔钱还可以赚更多。
但朋友之间的感情一旦受损,那就是终生的遗憾了!本文作者姜轶(:cdzh56),专栏作家;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和“来源:”;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赞同或支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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