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小费不是“万能药”
餐饮小费不是“万能药” 餐饮管理2012年7月23日 作者:舒婷 餐饮业该不该收小费?通过收取小费能否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从国际上看,在很多国家,餐饮业收取小费是一种普遍现象。
对于一顿饭应该给多少小费,人们早已达成共识。
大家都知道,只有提供良好的服务,才能得到高额的小费。
一个人愿意付出,另一个人愿意接受。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因为小费是餐厅员工的收入来源之一,如果你不给,餐厅工作人员不会同意。
从国内来看,听老一辈专家说,广州的一些高档餐厅在解放前也收过小费。
当你服务出色,客人吃得开心时,你还会给他们一个小小的“奖励”,以鼓励他们。
解放后,“剥削阶级”被消灭,餐饮服务业不再为“资产阶级绅士淑女”服务,提倡“为人民服务”、“为工农兵服务”。
收小费自然被视为“封建、资本主义、‘修理’”的批判,是否接受小费,据说是“拒绝腐蚀、永不玷污”的大是非问题。
开放以来,随着对外交往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友人前来探亲、经商,“小费”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长期以来,国外的商业社会环境,在餐厅吃饭时给小费早已成为一种自然的习惯,因此,不知不觉中,在涉外酒店、餐厅中,能否向客人收取小费已经成为一个难题。
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旅游局制作的所有对外宣传推广材料都明确规定在中国不允许给小费。
给小费是政治觉悟低下的表现,是一种自私、贪婪的行为,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情。
据说,在那个年代,有的酒店发现客人在房间或餐厅留下的小费后,派专车一路追到机场,并将小费全额退还,让客人哭笑不得。
很尴尬。
说起“小费”,我在美国曾经开过一个玩笑。
那是1986年,我们在霍震霆先生的带领下,参加了在巴西举办的“世界级饭店组织年会”。
会议结束后,我们一行人前往美国继续考察。
第二天一早到达纽约后,因为当时巴西的中餐馆很少,我们连续七八天想吃中餐的中国人就直奔纽约的“银宫餐厅”。
从机场出来后就去约克唐人街喝早茶。
吃饱喝足,结账就赶去酒店办理入住。
离开纽约之前,我们觉得食物不够满意,所以又去了那里。
我们刚坐下,一位部长就走过来对我们说:“上次你们是不是忘记给小费了?”原来在美国,小费和服务费不是一回事。
通常是餐费的 3% 到 5%。
%,无论服务好不好,至少要给3%(欧洲一些国家,如果支付服务费,是不需要给小费的)。
一般客人结账后都会习惯性地将小费留在桌子上,等到客人离开、服务员清理桌子后才收取。
上次,服务员以为我们把小费落在了桌子上,就让我们走了。
经过他的提醒,我们恍然大悟。
在向他解释我们在中国没有给小费的习惯并承诺两次消费的小费一起支付后,他们开始为我们提供“热情的服务”。
可以说,在美国,小费是服务员合法收入的一部分,吃饭时给小费已经成为消费者和餐饮业的共识。
所以,他们确实是“为了钱”而为你服务,为了自己的生计,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取小费。
因为这个“误区”,我开始对小费有了更深的认识。
白天鹅宾馆刚开业时,是不允许给小费的。
由于我们接待的客人很多是外国商务客人,当时他们经常会问:“客人给小费是对你服务的认可,你为什么不接受呢?”事实上,别说给小费,这就是当时白天鹅宾馆乃至国际酒店的标准做法。
我想收的服务费我都不敢收。
为了研究是否收取服务费的问题,“白天鹅”还专门召开了党委会议。
回想起来,确实令人难过。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