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管理效率三大举措
提升管理效率三大举措2016年2月17日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衡量企业成功与否的唯一指标就是利润最大化。
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关键是提高内部管理效率。
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产权清晰 只有产权清晰,企业的权利、责任、利润才能一致,才能实现高效率。
产权包括四种权利: 1、占有权,决定企业的所有权; 2、使用权,所有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财产; 3、权利转让,产权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转让; 4.收入权,所有者有权获得生产带来的收入。
清晰的产权需要以下几点: 1.有明确的主人。
2。
股权应当多元化。
股份制企业是现代经济的主要形式。
产权多元化有三个好处:一是可以把企业做大;二是可以把企业做大。
二是可以降低企业风险;三是有利于实现民主决策,避免个人决策出现重大失误,降低企业风险。
,运行效率将会得到提高。
比如之前的福特汽车公司就是典型的垄断企业,一切决策都是由福特创始人亨利做出的。
福特犯了一个错误,给公司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小福特接手后,将家族企业转变为上市公司,产权多元化,福特又重新走上了复兴之路。
3。
股权应该相对集中。
股份制企业必须有几个大股东。
如果都是小股东,就会不太关心企业的利益,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以管理为中心的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决策机制。
公司的决策会出现很多失误,所以需要实行内部和外部的联合决策。
外部决策是指聘请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决策。
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不持有公司股份; 2、与公司主要股东、高级董事不存在亲属关系; 3、与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
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以下作用: 1、代表和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协调各股东之间的关系; 3、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第二,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好事,但也造成了内部人控制的倾向,即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控制了公司的重大决策权,所有者权力上升。
如果所有者的权力失控并且公司被内部人控制,就会产生风险。
康柏在被收购之前是一家著名的计算机公司。
该公司的股东是风险投资家,总经理是计算机专家。
在康柏的发展过程中,股东和总经理之间存在经营冲突。
股东们坚持认为康柏应该顺应时代潮流,对计算机做出重大改变,但总经理拒绝改变。
最终,董事会罢免了总经理。
,后来有了新的任命,康柏才得到了后来的发展。
因此,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股东必须控制所有权和决策权,董事会的作用不能削弱。
第三,公司内部有效的管理体系。
管理制度是指企业运作的制度。
管理制度追求的不是现代化,而是实用性,必须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很多民营企业有非常详细的制度,但很多都无法落实。
正是因为有些制度不能实施,所以就变得可有可无,使必要的制度无法运行。
有一家家具制造公司规定员工工作时必须佩戴名牌,但这条规定无法强制执行。
公司位于一个县城,工人都是农民。
他们觉得名牌就像狗牌一样,戴起来很尴尬,所以很多工人都去上班。
如果不让他进入车间,生产就会受到影响。
如果让他进入,这个系统就名存实亡了。
如果不符合这个规则,其他系统的工作人员就不会放在心上,整个系统就会流于形式。
因此,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落实。
如果无法实施,将直接取消。
用激励制度减少机会主义 企业实现效率最关键的制度是激励机制。
要明确激励机制的重要性,首先要理解机会主义的概念。
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但容易出现机会主义现象。
机会主义的产生有一个过程。
我们首先要了解公司内的各种关系。
董事会是业主的代表,有权将物业委托他人管理。
这是校长。
总经理是董事会聘请的管理企业的专业人员,是其代理人。
两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但公司的实际所有者是股东,董事会只是所有者的代表。
董事会是股东的代理人和总经理的委托人,具有双重身份。
总经理获得企业的管理权后,将其委托给不同的部门经理。
这时,总经理成为委托人,部门经理成为代理人。
总经理也具有双重身份。
部门经理接到任务后,将具体工作交给下属。
员工成为最终的代理人,部门经理成为委托人。
现代公司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系列的委托代理关系。
公司规模越大,委托代理关系就越复杂。
各级负责人和代理人都有自己的个人目标,与公司的整体目标并不完全一致。
如果每一层委托代理关系都有个人目标,那么综合工作必然效率低下。
企业讲究的是团队成员之间的协调。
要解决这个问题,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必须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
各方都必须按照合同行事,个人目标可能不同。
没关系,只要你遵守合同,就得为公司的整体目标而努力。
这里的合同是指完整的合同,即缔约双方充分了解对方,掌握完整的信息。
然而现实是一个信息不完全的社会,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并不完全了解。
信息中的公开信息可以通过常规方法获得,但不可能获得所有的私人信息。
因此,所签订的合同是不完全合同,不能完全限制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
代理人可以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这样做。
在一定情况下从事对自己有利的行为称为机会主义行为。
例如,合同不能规定总经理举办宴会的次数,但总经理有权举办宴会。
他可以以工作需要为借口,经常举办宴会,邀请朋友和关系,建立密切的关系网络。
公司没有任何用处,只对个人有用。
这就是所谓的工作消费,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
这种现象在现代企业中非常普遍。
除了高层管理人员之外,普通员工也可以从事机会主义活动。
例如,合同中没有规定员工上厕所的次数和时间。
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借口上厕所,去厕所抽烟、聊天、休息半个小时。
这也是机会主义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